旅行社违规经营行为公告
阅读: 次 作者:信息员 发布时间:2013-11-08 11:09:00 信息来源:长春旅游局
按照《旅行社条例》及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,以下9家旅行社因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序号 旅行社名称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处罚类型 处罚依据 执行日期
01 长春市教育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-JL00094 陈 辉 罚款 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五十一条、第五十八条规定,罚款2000元 2013.6
02 长春康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-JL-CJ 00051 马延海 罚款 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五十一条、第五十八条规定,罚款2000元 2013.6
03 吉林省畅游旅行社有限公司 L-JL 00607 赵 超 罚款 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五十一条、第五十八条规定,罚款2000元 2013.6
04 吉林省凤凰渡假旅行社有限公司 L-JL 00151 韩永君 罚款 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五十一条、第五十八条规定,罚款2000元 2013.6
05 吉林省良友旅行社有限公司 L-JL 00120 夏立新 罚款 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五十一条、第五十八条规定,罚款2000元 2013.6
06 吉林省中国旅行社 L-JL00268 刘建华 罚款 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五十一条、第五十八条规定,罚款2000元 2013.6
07 长春市观光旅行社有限公司 L-JL 00050 黄晓嘉 罚款 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五十一条、第五十八条规定,罚款2000元 2013.6
08 吉林省旅游集团天马国际商务旅行社 L-JL-CJ 00011 朱殿荣 罚款 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五十一条、第五十八条规定,罚款3000元 2013.6
09 吉林省中航旅行社有限公司 L-JL 00421 高松梅 罚款 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五十一条、第五十八条规定,罚款2000元 2013.6